2018年3月22日中午12:30左右,本人在图书馆二楼外借室续借一本书,忘了市民卡(借书卡)。当我发现卡未拿后马上返回到图书馆取卡,此时时间才12:45左右。经仔细查看原自助借还书机后,未发现我的借书卡(即市民卡)。于是我马上问外借室当班的服务人员,是一个胖胖的男小伙子“有没有发现有遗落的借书卡,或者有读者把他人遗忘的借书卡送到你们这个服务台上”。他十分肯定果决地回答我“没有”。我很疑惑,心想本人的图书卡刚才明明肯遗忘在这个借书机上,怎么会没有呢?要么,其他读者发现后拿走了没有给服务台?....如果实在找不到,也只能申请挂失补办了。没想到话音刚落,仅时隔一、二分钟,有一个正在借书的中年阿姨听到了我与服务员的对话,马上出来说她刚才是在借书机上发现了一张卡,给这个外借室的服务台的工作人员了呀。于是,我再次让服务台的工作人员检查一下抽屉,果然发现了我的市民卡。没想到如此简单的一桩事情,却发现了这么一出戏。假如那个阿姨不立马出来证实呢,事情的发展结果就很难说了?众所周知,市民卡可是集公交卡、医保卡、图书卡、银行卡于一身的多功能卡,它本身就是一个电子钱包呀......图书馆,作为昆山市精神文明建设道德高地和服务窗口,有关工作人员的如此的服务水平和道德素养,确实难以让人恭维。希望贵馆领导加强员工教育,切实相应措施,提高服务水准,还广大市民以一个优美、纯净学习参阅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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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读者您好:
您所说的事件我们已收悉,也跟当班的工作人员核实清楚,确实是因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造成了后面的不愉快,对该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,并在本月考核根据规章制度予以扣分。给您造成的困扰,我们深表歉意。
如果以后再碰到这样的情况,您有权让其出示工号牌。在今后的工作中,我们将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,不断提高我们的服务水平。